7/24/2008
星星
在月光下等待一個人
會不會浪漫過了線
妳說流星劃過的那一夜
妳會認真的許願
期待愛情變得完美
喜歡的人終於出現
但那會不會是幻覺
妳說話的那夜 是不是有些醉
我慢慢數著星星的排列
南十字星 那夜最美
妳說的話 還在耳邊徘徊
昨夜星辰 昨夜風吹
月光皎潔 等待著誰
Poem by 土匪頭
7/23/2008
國民年金-10月開辦,問題是?
國民年金的細則中,知道它是個爛保險,所以客氣的把它改為柔性保險,也就是你沒繳錢也沒關係,不會把你抓去關。但,當你想繳錢的時候怎麼辦呢?我大概說一下相關的規定。
1. 沒繳錢,是會加計利息的。以每年1月1日郵局1年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按日計算利息。
2. 若你一直沒繳,沒超過10年,則你全部補繳清後,保險年資照計。但若超過10年呢?你超過10年的部分就不準你繳了。例如,你總共有12年沒繳了,那你只要繳最近10年的保費,其它2年就不用繳了。看起來不錯吧,不過,它有個缺繳條款。就是你有沒繳到的期數的話,它對正常繳納的國民有基本的3000元保障年金,也就是不管算出來你退休後一個月要給你多少月領金,都會自動加上3000元。但你有缺期沒繳的話,就用另一個算法,且不加這3000元,不管你缺繳是1個月還是好幾年。
而且,如果你一開始有繳,中間卻沒繳超過10年的話,除了你只能補繳10年的保費外,一開始繳的也作廢,不予計算,所以,你要嘛就不要繳,不然就不要超過10年沒繳,因為這樣你之前繳的都不算數。
根據內政部社會司網站的資料,月領金的計算有2種方式,而缺繳的國民只能用B式。
A式=月投保金額×0.65%×保險年資+3,000元
B式=月投保金額×1.3%×保險年資
舉例來說,目前的月投保金額,是以基本工資17280元去計算的,以上述12年為例,假設某甲已達退休年齡,但他有12年沒繳,趕快繳清後(依規定只能繳10年),他就可以領到月領金如下:
17280x1.3%x10=2246元
若他正常繳(假設開辦時他已55歲,只需繳10年),則可領
17280x0.65%x10+3000=4123元
所以差很多吧。
以國民年金這種社會保險來看,若你一直不繳,等55歲再繳10年,一個月也可以領2千多元,那你只要領個幾年也夠本了,所以,若是活的夠久,可說絕對划得來。但,為什麼不限制呢?改成自由保險不是更好,那樣就不會有人為了領月領金而保了。像我是不會去繳的,除了沒錢外,國民年金有很多問題,實在是繳不得啊。
我就舉幾點出來給大家參考看看:
1. 月領金死亡後遺屬可以有條件領,雖然錢變少了,但加起來也不少,看起來好像加重財務的負擔,其實,我算給你看。
遺屬年金給付之順序為:
1.配偶及子女。
2.父母。
3.祖父母。
4.孫子女。
5.兄弟、姊妹。
但是只要前面順位有繼承人,後面的人就不能領,而且,沒有說一定領得到喔,看下面。
被保險人死亡,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時,配偶與子女等相關家屬可請領。
1. 配偶: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。但有下列情形者,不在此限:1. 無謀生能力或 2. 扶養以下之子女者:1. 未成年或 2. 無謀生能力或 3.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2.配偶: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,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3.子女(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6個月以上):1. 未成年或 2. 無謀生能力或 3.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4.父母及祖父母:年滿55歲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5. 孫子女(應受被保險人扶養):1. 未成年或 2. 無謀生能力或 3.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6.兄弟、姊妹(應受被保險人扶養):1. 未成年或 2. 無謀生能力或 3. 55歲以上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很長一串吧,不過你看仔細點。若你有結婚,配偶滿45歲,月收入未超過月投保金額(即當時的基本工資),才能領。沒有條件的,只有配偶年滿55歲,所以,配偶的限制也很多,領不到。而你的小孩除非很小,或在學仍在打工,收入沒超過月投保金額,那才能領。
若是沒結婚而由父母或兄弟姊妹領呢?一樣,月收入要沒超過月投保金額,而且,父母要年滿55歲,兄弟姊妹則要受被保險人扶養才行。所以,除非你確定科技在未來夠發達,你可以活到65歲以上,而且最少能活到70歲。因為我算過,通常月退金,不管在那種算法下,5年內皆可以全數領回。但,若你無法確定你可以活那麼久,把它賺回來,那你最好別投保,因為,不管你有沒有結婚,除非家人都沒有賺錢或很老了,不然,什麼都領不到。
2. 回收時間估計:
如果你在40歲之前投保,最少要繳30萬以上,以此來計算:
39歲共繳306048元,每月領5920元,也就是要領52個月才能領完。
25歲共繳515040元,每月領8986元,也就是要領58個月才能領完。
大約也就是要5年左右才能全數領回,或許你會說,科技發達,人活得越來越久,但,你確定?再說,若你的想法是這樣,那假設你現在未滿40歲,經過25年後,有多少人在領了,你確定政府能讓你退休時也領到那麼多?
當然,有人會說,勞保那麼久了,也沒有領不到的。是的,勞保是領的到,那是因為公司和員工出的,不是政府出的,政府這個要給,那個要付,在老年化的情況下,幾十年後是有一堆人一直在領月領金的,那比勞保月領金還多很多人,政府到那時候還有錢嗎?這還是個未知數。而且依照現在立委的表現來看,亂開的福利支票只會越來越多,到最後,把國民年金弄成和健保一樣。如果健保以後一個月要繳1-2千元你要不要保?這就是未來可能發生的事。我不知道82年草擬到97年定案有改過多少地方,我只知道,在財源不足,又想假設每個國民都會乖乖投保的情況下,只會很快的就陷入健保的迷思。錢越來越少,苦撐變加保費。最後走上停辦。
既然已知它的命運不會太好,何必要強求它這麼快就開辦呢?我真搞不懂。
接著,我說一下政府可能要支出更多保費的部分。
在國民年金法中,有一個所得標準,當家庭總收入,未達一定標準時,本來政府只出40%的保費,這時可依所得標準,增加政府支出的部分為55-70%不等,但,這個所得標準要如何認定?又,若依所得標準來算,很可能大部分需要投保的人,政府都要補助,這下去還得了,政府有那麼多錢嗎?
辦法如下:
1.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者,自付30%,政府補助70%;
2.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未達2倍,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.5倍者,自付45%,政府補助55%。我稍微算一下給大家看:
A. 97年最低生活費 台灣省9829元 未達1.5倍 政府出70% 9829x1.5=14743.5元
若家裡有1個小孩,夫妻1人沒賺錢 14743.5x3=44230.5元 4萬多1個月很少人有吧。
甚至2夫妻沒小孩,夫妻1人沒賺錢 14743.5x2=29487元 也很輕易就能達到。
B. 再看達1.5未達2倍 台灣省9829元 政府出55% 9829x2=19658元
若家裡有1個小孩,夫妻1人沒賺錢 19658x3=58974元 5萬多1個月更少人有了。
甚至2夫妻沒小孩,夫妻1人沒賺錢 19658x2=39316元 也很輕易就能達到。
這還要考慮到不能高於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(對應A)和1.5倍(對應B),但若沒有其它的限制的話,其實不難達到,因為它是以平均每人去計算的,所以,很可能若大家都知道這事的話,人人都可以申請,政府不買單也不行,這部分訂的就有點太鬆了,把政府當金庫嗎?而且,台北市的最低生活費比這高喔,若是直轄市依市的最低生活費計算,那台北市就更多人可以申請了,台北市有那麼多預算嗎?
綜合以上的說明,我想,大家應該知道國民年金法訂的又寬又嚴,一邊在收保費時,想辦法從政府挖錢出來;一邊在付錢時,想辦法不要付給繳保費之外的家人。若從這兩點來看,也許,國民年金並不會倒,如果大家都不會活到70歲的話,因為,只要你少於這個時間,你的家人也許都領不到錢。而政府看起來可能會補助很多保費,但,也不一定會支出很多月領金啊。這種好笑的年金法,需要討論那麼久嗎?保險有些都還可以領一筆等值金回來,國民年金卻幾乎領不到什麼錢,這種年金,你還繳的下去?
本篇純屬個人興趣,本人不鼓勵,也不對任何看過此篇的朋友,給予任何你要不要投保的意見。另外,本篇部分資料來源為內政部社會司網站,關於國民年金保險問答集的部分。你可以到社會司的官網找尋相關的訊息,謝謝。
words by 土匪頭
我要上大學
因此,我建議因而無法上大學的同學們,應該組成自救會抗議。我在此特地擬出抗議的訴求供大家做參考。
1. 18分不能笑0分:
18分和0分不過差了18分而已,何能證明18分的去年就比較聰明?為何去年能唸,今年就不能。不能猜錯太多,倒扣完。或是寫完大名就睡到交卷嗎?不想考那科不行喔?天才還不都只會幾科而已,有本事你叫天才也來考考看啊!
2. 朝令不能夕改:
為什麼老是要看新聞施政呢?那些抗議0分也能上大學的人,你們又有多好了?你們上大學時考的分數,和現在的0分相比好多少?你不知道現在大學和高中沒兩樣嗎?幾乎等同國民教育的大學學業,為何要剝奪同學受教育的權利呢?你不知道也許下一個0分上大學的,就是你的子女嗎?你這是排0條款,和排富條款有什麼差別呢?又,官員怎麼能隨便改規則,這樣明年考完,大家是不是還要看新聞,才知道明年會改什麼規定?能不能上大學。有人這樣辦事的嗎?
3. 一人一錢救大學:
你不知道很多大學就快倒了,我們正是他們最後的希望。如果你不讓我們上大學,他們可能就倒了。政府花了那麼多經費在教育上,把一堆學校全都搞成大學;再看新聞辦事,想把這些大學全都搞垮。這樣做,不是對不起全國國民嗎?又,你對原來從那個大學畢業的同學們,要怎麼交代呢?你現在因為0分不能上大學,讓這些學校都關門,以後,早就畢業的那些大人們,還有臉說自己從那所大學畢業嗎?萬一,這些要求0分不能上大學的民眾和官員們的子女,就是那些大學畢業的,你要怎麼面對那時候的家人?你會說:「早知道就讓0分也能上大學了!」還是「這樣正好,沒人知道你大學在那唸的。」呢?
希望因此不能上大學的同學們,能夠努力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。這年頭,有句話說的好:「會吵的就有糖吃。」民主萬歲!所以,到教育部去抗議吧:沒人理就到立法院;再不然,到總統府前一定有效。相信偉大的新聞媒體,和看新聞辦事的政府官員們,一定會接受你們的意見的。我在精神上支持你們,請大法官釋憲都行,加油吧!同學們,台灣的未來就靠你們了。
~教育就是,有書就唸。所以人人都要上大學!~
words by 土匪頭
7/10/2008
無知
大部分人在無知被點破的瞬間,仍不改其愚蠢,還是照著笨蛋人的觀點,想說些什麼,可結果,是越顯得其笨。最後就流於亂罵、亂辯,以維護其觀點。可是,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?不過是更凸顯他的思緒不夠周密,而是來自於道聽塗說罷了。但,這樣的人,在求學或工作的過程中,被很多人容忍或忽略了下來。以致造成越來越多這類的人存在。而這,也許就是人性吧。就像國王的新衣,很多人順從國王的意志,把假裝變現實。如此一來,真實的人反而變虛假了。所以我們在看故事的同時,會認為小男孩做的很對,他點出了事實。但,實際上若真有這樣的情況,我想,小男孩應該會被虛假的人群斥責聲淹沒吧。而這就是人性相當醜陋的一面。
我不會特別崇拜誰,也許有欣賞的人,但不會對他或她的所有事都喜歡。當笨蛋加上盲目崇拜,就會變成無敵笨蛋。而思緒不清,思考完全無邏輯的狀態就會無限放大。這種力量是不會消失的。就像某些騙人直銷的職員在被人告知受騙時,仍死命維護自己的信念一樣。我們無法對這樣的人提供任何意見。只能說,教育對於這些人的成長並沒有帶來幫助,反而只是助長他們成為笨蛋的反擊力量而已。但,既然已經是笨蛋了,超級笨蛋和笨蛋又有何差別呢?這我不知道,等笨蛋們有一天覺悟了,就會知道所言不假。可那一天,我想應該很難等到吧。
~堅持不一定是錯的,就怕只是無知。~
words by 土匪頭
7/02/2008
火柴棒-乘法加減運算解題
火柴棒-最大數字組合
昨天才看到題目,一時之間沒頭緒,直到答案出來才發現,只有2個重點。
1. 現有數字沒有前後之分:
如題目為683,火柴棒移動後,6不一定是第1個數字,3也不一定是最後1個數字。這意思是說,多出來的1個數字,可能在前,也可能在後,可能在中間,看放在那裡可以讓改變後的數字組合為最大。
2. 所有數字變化皆考慮到數字的完整性:
例如說,你的6假設要移動,只能就移動2根或更多(看題目要求),但前提是移動後6要變為另一個數字,不能是4不像,就如4移動2根,只能是1或9,而不可能是其它數字。所以你對數字的可變性要相當清楚才行。
原則上只要掌握這2點就行了,其它的沒什麼特別的。
我加了幾點。
3. 由小至大找移動數字:
從個位數開始推,若個位數就能移動2根,就不動十位數。理論上,好像動最小數字比較對,如:3589,動3的話,好像比較對,但實際上3無法移動2根,而且,若是動3的話,不管移出來的1是放在3之前或之後,都不會更好。
我假設任一數字移動後皆可行,但實際上若能移動出2根火柴,就會造成數字變小,我列出數字的變化出來。
1-不變 2-不變 3-不變 4-1 5-不變
6-5(移1根) 7-1(移1根) 8-2.3.5(移2根).6.9(移1根)
9-3.5(移1根).4(移2根) 0-不變
原則上,若能1次移動2根是最好,其次再找可移動1根的。我想你們應該發現,移動火柴後,都是變小不變大。因為重點是讓數字變大,所以若能移動2根合為1,則不管放它到那裡,數字都會加1位,如十位變百位;百位變千位,因此排除了自身移動和移入的變化,只剩以上的幾種。
4. 移動2根組成數字1:
上面提到,2根組成1可讓數字加位,剩下的,只是把它放到那裡而已。這個很簡單,但我稍微說一下。就是把它由小到大排,因為只有1因為取出的關係,可以自由移動其位置,原則上都是把它放到個位數,因為這樣會讓移動後的整個數字變最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