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/24/2008

星星

天空是不是 還是那麼美

在月光下等待一個人
會不會浪漫過了線

妳說流星劃過的那一夜
妳會認真的許願

期待愛情變得完美
喜歡的人終於出現

但那會不會是幻覺

妳說話的那夜 是不是有些醉

我慢慢數著星星的排列

南十字星 那夜最美
妳說的話 還在耳邊徘徊

昨夜星辰 昨夜風吹
月光皎潔 等待著誰

Poem by 土匪頭

7/23/2008

國民年金-10月開辦,問題是?

  好不容易,終於要開辦了。立法院在通過前,把農民從中移出,也就是一毛也免繳,政府買單。但我懷疑,這樣的做法,是否也會讓開辦後繳不出的漁民等行業的國民,比照農民要求政府買單呢?但還沒出現這種情況,暫且不提。

  國民年金的細則中,知道它是個爛保險,所以客氣的把它改為柔性保險,也就是你沒繳錢也沒關係,不會把你抓去關。但,當你想繳錢的時候怎麼辦呢?我大概說一下相關的規定。

1. 沒繳錢,是會加計利息的。以每年1月1日郵局1年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按日計算利息。

2. 若你一直沒繳,沒超過10年,則你全部補繳清後,保險年資照計。但若超過10年呢?你超過10年的部分就不準你繳了。例如,你總共有12年沒繳了,那你只要繳最近10年的保費,其它2年就不用繳了。看起來不錯吧,不過,它有個缺繳條款。就是你有沒繳到的期數的話,它對正常繳納的國民有基本的3000元保障年金,也就是不管算出來你退休後一個月要給你多少月領金,都會自動加上3000元。但你有缺期沒繳的話,就用另一個算法,且不加這3000元,不管你缺繳是1個月還是好幾年。

  而且,如果你一開始有繳,中間卻沒繳超過10年的話,除了你只能補繳10年的保費外,一開始繳的也作廢,不予計算,所以,你要嘛就不要繳,不然就不要超過10年沒繳,因為這樣你之前繳的都不算數。

  根據內政部社會司網站的資料,月領金的計算有2種方式,而缺繳的國民只能用B式。

  A式=月投保金額×0.65%×保險年資+3,000元
  B式=月投保金額×1.3%×保險年資

  舉例來說,目前的月投保金額,是以基本工資17280元去計算的,以上述12年為例,假設某甲已達退休年齡,但他有12年沒繳,趕快繳清後(依規定只能繳10年),他就可以領到月領金如下:

17280x1.3%x10=2246元
若他正常繳(假設開辦時他已55歲,只需繳10年),則可領
17280x0.65%x10+3000=4123元
所以差很多吧。

  以國民年金這種社會保險來看,若你一直不繳,等55歲再繳10年,一個月也可以領2千多元,那你只要領個幾年也夠本了,所以,若是活的夠久,可說絕對划得來。但,為什麼不限制呢?改成自由保險不是更好,那樣就不會有人為了領月領金而保了。像我是不會去繳的,除了沒錢外,國民年金有很多問題,實在是繳不得啊。

  我就舉幾點出來給大家參考看看:

1. 月領金死亡後遺屬可以有條件領,雖然錢變少了,但加起來也不少,看起來好像加重財務的負擔,其實,我算給你看。

  遺屬年金給付之順序為:

1.配偶及子女。
2.父母。
3.祖父母。
4.孫子女。
5.兄弟、姊妹。

  但是只要前面順位有繼承人,後面的人就不能領,而且,沒有說一定領得到喔,看下面。

  被保險人死亡,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時,配偶與子女等相關家屬可請領。

1. 配偶: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。但有下列情形者,不在此限:1. 無謀生能力或 2. 扶養以下之子女者:1. 未成年或 2. 無謀生能力或 3.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
2.配偶: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,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
3.子女(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6個月以上):1. 未成年或 2. 無謀生能力或 3.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
4.父母及祖父母:年滿55歲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
5. 孫子女(應受被保險人扶養):1. 未成年或 2. 無謀生能力或 3.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
6.兄弟、姊妹(應受被保險人扶養):1. 未成年或 2. 無謀生能力或 3. 55歲以上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


  很長一串吧,不過你看仔細點。若你有結婚,配偶滿45歲,月收入未超過月投保金額(即當時的基本工資),才能領。沒有條件的,只有配偶年滿55歲,所以,配偶的限制也很多,領不到。而你的小孩除非很小,或在學仍在打工,收入沒超過月投保金額,那才能領。

  若是沒結婚而由父母或兄弟姊妹領呢?一樣,月收入要沒超過月投保金額,而且,父母要年滿55歲,兄弟姊妹則要受被保險人扶養才行。所以,除非你確定科技在未來夠發達,你可以活到65歲以上,而且最少能活到70歲。因為我算過,通常月退金,不管在那種算法下,5年內皆可以全數領回。但,若你無法確定你可以活那麼久,把它賺回來,那你最好別投保,因為,不管你有沒有結婚,除非家人都沒有賺錢或很老了,不然,什麼都領不到。

2. 回收時間估計:

如果你在40歲之前投保,最少要繳30萬以上,以此來計算:

39歲共繳306048元,每月領5920元,也就是要領52個月才能領完。
25歲共繳515040元,每月領8986元,也就是要領58個月才能領完。

  大約也就是要5年左右才能全數領回,或許你會說,科技發達,人活得越來越久,但,你確定?再說,若你的想法是這樣,那假設你現在未滿40歲,經過25年後,有多少人在領了,你確定政府能讓你退休時也領到那麼多?

  當然,有人會說,勞保那麼久了,也沒有領不到的。是的,勞保是領的到,那是因為公司和員工出的,不是政府出的,政府這個要給,那個要付,在老年化的情況下,幾十年後是有一堆人一直在領月領金的,那比勞保月領金還多很多人,政府到那時候還有錢嗎?這還是個未知數。而且依照現在立委的表現來看,亂開的福利支票只會越來越多,到最後,把國民年金弄成和健保一樣。如果健保以後一個月要繳1-2千元你要不要保?這就是未來可能發生的事。我不知道82年草擬到97年定案有改過多少地方,我只知道,在財源不足,又想假設每個國民都會乖乖投保的情況下,只會很快的就陷入健保的迷思。錢越來越少,苦撐變加保費。最後走上停辦。

  既然已知它的命運不會太好,何必要強求它這麼快就開辦呢?我真搞不懂。

  接著,我說一下政府可能要支出更多保費的部分。

  在國民年金法中,有一個所得標準,當家庭總收入,未達一定標準時,本來政府只出40%的保費,這時可依所得標準,增加政府支出的部分為55-70%不等,但,這個所得標準要如何認定?又,若依所得標準來算,很可能大部分需要投保的人,政府都要補助,這下去還得了,政府有那麼多錢嗎?

辦法如下:

1.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者,自付30%,政府補助70%;

2.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未達2倍,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.5倍者,自付45%,政府補助55%。我稍微算一下給大家看:

A. 97年最低生活費 台灣省9829元 未達1.5倍 政府出70% 9829x1.5=14743.5元

若家裡有1個小孩,夫妻1人沒賺錢 14743.5x3=44230.5元 4萬多1個月很少人有吧。
甚至2夫妻沒小孩,夫妻1人沒賺錢 14743.5x2=29487元 也很輕易就能達到。

B. 再看達1.5未達2倍 台灣省9829元 政府出55% 9829x2=19658元

若家裡有1個小孩,夫妻1人沒賺錢 19658x3=58974元 5萬多1個月更少人有了。
甚至2夫妻沒小孩,夫妻1人沒賺錢 19658x2=39316元 也很輕易就能達到。

  這還要考慮到不能高於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(對應A)和1.5倍(對應B),但若沒有其它的限制的話,其實不難達到,因為它是以平均每人去計算的,所以,很可能若大家都知道這事的話,人人都可以申請,政府不買單也不行,這部分訂的就有點太鬆了,把政府當金庫嗎?而且,台北市的最低生活費比這高喔,若是直轄市依市的最低生活費計算,那台北市就更多人可以申請了,台北市有那麼多預算嗎?

  綜合以上的說明,我想,大家應該知道國民年金法訂的又寬又嚴,一邊在收保費時,想辦法從政府挖錢出來;一邊在付錢時,想辦法不要付給繳保費之外的家人。若從這兩點來看,也許,國民年金並不會倒,如果大家都不會活到70歲的話,因為,只要你少於這個時間,你的家人也許都領不到錢。而政府看起來可能會補助很多保費,但,也不一定會支出很多月領金啊。這種好笑的年金法,需要討論那麼久嗎?保險有些都還可以領一筆等值金回來,國民年金卻幾乎領不到什麼錢,這種年金,你還繳的下去?

  本篇純屬個人興趣,本人不鼓勵,也不對任何看過此篇的朋友,給予任何你要不要投保的意見。另外,本篇部分資料來源為內政部社會司網站,關於國民年金保險問答集的部分。你可以到社會司的官網找尋相關的訊息,謝謝。

words by 土匪頭

我要上大學

  大學生最近實在是熱到不行,除了一個連畢業不知多久都還可以上的,號稱大學生的節目外,還加了一個最火紅的話題:「零分上大學。」我要說的是:「零分為何不能上大學?」原來的規則上,本來就沒有零分就不能上大學的規定,現在硬加了缺考一科就不能上大學,這不是很奇怪嗎?去年就有18分上大學的新聞,難道去年到今年,教育單位有換了一批人手,還是,他們都不看新聞的?既然去年發生了這樣好玩的事,為何今年會更好笑呢?又,為何要讓這麼好笑的事改變呢?缺考一科,也可能其它科也考零分;或其它科考的不錯啊!為何要限制人家不能上大學呢?這實在太可笑了。朝令豈能夕改?這樣對原來看新聞才知道,原來今年終於可以唸大學的同學們,不是很不公平嗎?這實在太可惡了。

  因此,我建議因而無法上大學的同學們,應該組成自救會抗議。我在此特地擬出抗議的訴求供大家做參考。

1. 18分不能笑0分:

  18分和0分不過差了18分而已,何能證明18分的去年就比較聰明?為何去年能唸,今年就不能。不能猜錯太多,倒扣完。或是寫完大名就睡到交卷嗎?不想考那科不行喔?天才還不都只會幾科而已,有本事你叫天才也來考考看啊!

2. 朝令不能夕改:

  為什麼老是要看新聞施政呢?那些抗議0分也能上大學的人,你們又有多好了?你們上大學時考的分數,和現在的0分相比好多少?你不知道現在大學和高中沒兩樣嗎?幾乎等同國民教育的大學學業,為何要剝奪同學受教育的權利呢?你不知道也許下一個0分上大學的,就是你的子女嗎?你這是排0條款,和排富條款有什麼差別呢?又,官員怎麼能隨便改規則,這樣明年考完,大家是不是還要看新聞,才知道明年會改什麼規定?能不能上大學。有人這樣辦事的嗎?

3. 一人一錢救大學:

  你不知道很多大學就快倒了,我們正是他們最後的希望。如果你不讓我們上大學,他們可能就倒了。政府花了那麼多經費在教育上,把一堆學校全都搞成大學;再看新聞辦事,想把這些大學全都搞垮。這樣做,不是對不起全國國民嗎?又,你對原來從那個大學畢業的同學們,要怎麼交代呢?你現在因為0分不能上大學,讓這些學校都關門,以後,早就畢業的那些大人們,還有臉說自己從那所大學畢業嗎?萬一,這些要求0分不能上大學的民眾和官員們的子女,就是那些大學畢業的,你要怎麼面對那時候的家人?你會說:「早知道就讓0分也能上大學了!」還是「這樣正好,沒人知道你大學在那唸的。」呢?

  希望因此不能上大學的同學們,能夠努力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。這年頭,有句話說的好:「會吵的就有糖吃。」民主萬歲!所以,到教育部去抗議吧:沒人理就到立法院;再不然,到總統府前一定有效。相信偉大的新聞媒體,和看新聞辦事的政府官員們,一定會接受你們的意見的。我在精神上支持你們,請大法官釋憲都行,加油吧!同學們,台灣的未來就靠你們了。

~教育就是,有書就唸。所以人人都要上大學!~

words by 土匪頭

7/10/2008

無知

  我覺得好不好根本就無所謂。因為,這個世界只要有一、二個笨蛋就好了。其它無知的人會跟著他們一直笨下去,反正對其它人來說,分清事實與否根本就不重要,重要的是能夠跟上這股潮流。不管事後發現事實是如何,都沒所謂了。反正,錯的又不是他們。只要能夠這樣想,就什麼責任也不必負了,大部分的人不都如此做著,又假裝渾然不知嗎?

  大部分人在無知被點破的瞬間,仍不改其愚蠢,還是照著笨蛋人的觀點,想說些什麼,可結果,是越顯得其笨。最後就流於亂罵、亂辯,以維護其觀點。可是,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?不過是更凸顯他的思緒不夠周密,而是來自於道聽塗說罷了。但,這樣的人,在求學或工作的過程中,被很多人容忍或忽略了下來。以致造成越來越多這類的人存在。而這,也許就是人性吧。就像國王的新衣,很多人順從國王的意志,把假裝變現實。如此一來,真實的人反而變虛假了。所以我們在看故事的同時,會認為小男孩做的很對,他點出了事實。但,實際上若真有這樣的情況,我想,小男孩應該會被虛假的人群斥責聲淹沒吧。而這就是人性相當醜陋的一面。

  我不會特別崇拜誰,也許有欣賞的人,但不會對他或她的所有事都喜歡。當笨蛋加上盲目崇拜,就會變成無敵笨蛋。而思緒不清,思考完全無邏輯的狀態就會無限放大。這種力量是不會消失的。就像某些騙人直銷的職員在被人告知受騙時,仍死命維護自己的信念一樣。我們無法對這樣的人提供任何意見。只能說,教育對於這些人的成長並沒有帶來幫助,反而只是助長他們成為笨蛋的反擊力量而已。但,既然已經是笨蛋了,超級笨蛋和笨蛋又有何差別呢?這我不知道,等笨蛋們有一天覺悟了,就會知道所言不假。可那一天,我想應該很難等到吧。

~堅持不一定是錯的,就怕只是無知。~

words by 土匪頭

7/02/2008

火柴棒-乘法加減運算解題

  前幾天遇到一題乘法加減法的題目,一開始有點迷迷糊糊的,還靠提示才看出來,不過,那天題目本身也出錯。題目是:10x8-59=47,而答案是18x6-59=47,實際上47改為49才能合等式,不過既然題目後來取消了,也就無所謂啦。

  我大概看出一點解題方式,可能每人的解法都不一樣,就參考一下囉。

  我把重點列出來,你一樣可以只看重點,或者全部過程都看一下。

1. 試算以確定題型:

a. 僅動到相乘數字
例:10x8-59=49 (答案:18x6-59=49)
b. 僅動到其它數字
例:90-3x7=25 (答案:50-3x7=29)
c. 相乖及其它數字各1
例:50-3x1=28 (答案:50-3x7=29)
d. 動到加減號及相乖或其它數字各1
例:50+3x1=29 (答案:50-3x7=29)

  把整個算式重算一遍,通常可以馬上看出來的,是a和d(僅加減號部分),尤其是a,差不多馬上就可以看出答案了,所以在這類混合運算中,試算是相當重要的。

2. 先乘除後加減:

  所有的推論,除了可由運算看出的a外,都先推論相乘數字的部分,推出相乖數字的答案後,再推其它數字。

  這也有例外,例如,你發現推論相乘數字花了很多時間,通常表示,相乘數字沒變,而是變了其它的數字,這時你可以先以其它數字去推,會加快推論的速度的。

3. 從所有變化中,排除不可能的部分:

  即上一篇提到的基本變化:自身移動、移出、移入。自身移動不會動到其它數字;推論移出時,其它數字只剩移入;推論移入時,其它數字只剩移出。

  當你在推論的同時,也想到推論後對其它數字可能的改變,如此就可以減少很多其實不可能的組合。

4. 1點不動,2點動:

  在題型中,改變到數字的部分,通常都是動到2個數字,因為自身移動太簡單,而變動加減號也不難,所以通常都是變動2個數字的題型,這時只要掌握會有一個數字不變的基本原則,就可以加快解題了。

  為何這樣說呢?因為只會同時改變2個數字,所以,當數字1改變時,只會影響到數字2,所以每次你推論時,就注意到相對應的改變,而這在找出相乘數字和其它數字的變化上,都相當有用。

  我在最後放了偷吃步,也就是把所有步驟濃縮,可以快速推論解答,但你的觀念(數字變化和移出移入分類組合)要相當正確,才可以用,不然會越解越亂喔。


移出移入的分類:

自身移動:2-3  3-2.5  5-3  6-9  9-6
火柴移入:3-9  5-6.9  6-8  1-7  9-8  0-8
火柴移出:6-5  7-1  8-0.6.9  9-3.5


例1:10x8-59=49 80-59=21,非49,開始推論。(題型a)

只看10x8
1-7 0-8 8-0.6.9
49+59=108所以在推算時,以108上下為基準。

看起來組合很多,但大概算一下之後,就知道很多是不可能的推論。

1-7 70 78 2個數字乘上8-0(去除,因不可能為負數).6.9,最小在70x6=420,套入算式不可行,故知1-7不是答案,排除它。

10x8,1已知不變,再推0(10x8=80小於108,且沒動到數字,暫不考慮)

0-8 18x(0.6.8.9) 
18x0=0排除  18x6=108
18x8=144  18x9=162
由以上答得知18x6=108,剛好符合等式,再查看火柴棒的移動,知道答案無誤。

例2:84-2x25=28 84-50=34,非28,開始推論。(題型c)

只看2x25
2-3 5-3.6.9
84-28=56所以在推算時,以56上下為基準。

2-3
3x33=99 3x35=105 3x36=108 3x39=117
3x23=69 3x25=75 3x26=78 3x29=87

看起來組合很多,但依84-28=56來看,100附近的答案是不可能的,且重點,2-3後,其它數字就不能變了,所以3x(33.35.36.39),皆不可能。

再看2-3是自身移動,所以2x25的5不能變,只有唯一組合3x25=75,但以此比對其它不能更改的數字,知道答案不對(應為84-28=56),所以2-3是不正確的。

2-3 (2x25中25的2改為3)
因為2-3後其它數字不能變,只有唯一組合2x35=75,和答案不合(56),所以排除。

5-3.6.9
2x23=46 2x25=50 2x26=52 2x29=58
有4種可能,再一一推論。

25- 23自身移動,代入等式2x23=46,因其它數字不能變,而46不等於56,故排除。

25-25已知非正解。

25-26為移入,對應其它數字為移出。84-2x26=32,但32會動到2根火柴,不可能。

84-2x25=28
8-0.6.9 2-3,其中移出的有,0.6.9(但左邊的8-0不行,所以去除)一一代入。
84-2x26=32 64-2x26=12 94-2x26=42 無答案
84-2x26=20(26.28.29)
84-2x26=32,但答案皆不符,故2x26去除。

25-29為移入,對應其它數字為移出。84-2x29=26
84-2x25=28
8-0.6.9 2-3,其中移出的有,0.6.9(但左邊的8-0不行,所以去除)一一代入。
84-2x29=26 64-2x29=6 94-2x29=36
第1個組合和等式相同,故知答案為84-2x29=26
84-2x29=20(26.28.29)
84-2x26=32,故2x26不合。

  其實眼尖的朋友應該看的出來,當84-2x29=26的試算出來時,就可以發現9和6的位移,剛好是一入一出,也就不用再試算別的組合了。

  由以上2例可看出,由乘數去推論下,就可以慢慢推出解答了。當然,你也可以用乘數外的數字去推,但相較之下,由乘數去推是比較快的方式。以下再舉3例,把4種題型都一一示範一遍。

例3:90-3x7=25 90-21=69,非25,開始推論。(題型b)

只看3x7
2-2.5.9 7-1
90-21=69所以在推算時,以69上下為基準。

3-2.5.9  7-1
2x7=14 3x7=21 5x7=35 9x7=63
2x1=2 3x1=3 5x1=5 9x1=9

3-2.5自身移動  3-9移入 7-1移出
所以2x1=2 5x1=5排除
2x7=14非69,排除 5x7=35非69,排除

剩3x7=21 9x7=63 3x1=3 9x1=9
比對移出移入

3x7=21 無變動 
9x7=63 移入,查90和25移出的可能。9-3.5,代入30.50
30-9x7=-33負數,排除 50-9x7=-13負數,排除
3x1=3 移出,查90和25移入的可能。9-8  0-8  5-6.9,因為同時只能有一個移出,故只有80 98 26 29分別存在的可能,代入
80-3x1=77  98-3x1=95非25,排除  90-3x1=87非26.29,排除
故只剩3x7=21為唯一解,剛好為題目所有,所以由90.25來推。

90-3x7=25  90.25  的0和5  3x7=21,所以個位數是1
0-8 5-3.6.9  0-1=5  以0為a;5為b,a-1=b,所以a比b大1,可能的組合只有10-9=1,所以90-3x7=29,而因為5-9為移入,故90.29的9和2要有一個移出。

但只有9可以移出,9-3.5,以30.50代入,發現50為正解。
即50-3x7=29為唯一解。

  看起來很複雜,又要算很久吧。當然,你也可以說直接用3x7=21不變來推就好了。這自然是沒問題的,其實通常會變動相乘數的部分,都很快就可以推論出來(參考1.2例),所以,若是你在相乘推論上花很多時間,就可以假設相乘數沒變,而以其它數字先行推論,如此可加快解題的速度。

例4:50-3x1=28 50-3=47,非28,開始推論。(題型b)

只看3x1
3-2.5.9 1-7
50-28=22所以在推算時,以22上下為基準。
3-2.5  1-7為自身移動  3-9為移入,故2者不可能同時存在

2x1=2  3x1=3  5x1=5  9x1=9
3x1=3  3x7=21
以自身移動,其它數字不變來推,(2.5)x1的數字,都不是22,去除。
剩3x1=3  9x1=9  3x7=21
再由移出移入來推50.28
5-3.6.9  0-8  2-3,但以50.28可變最小和最大數字來推。
30-20=10,且5-3和8-0不可能同時存在,所以只剩唯一解3x7=21

50-3x7=28  以50.28的0.8為a.b,a-b=1,同上一題。
0-8  8-0.6.9,故只有0.9的組合才對。
50-3x7=29,29+3x7=29+21=50,再比對1-7  8-9,剛好為移入與移出,故知解答為:
50-3x7=29

例5:50+3x1=29 50+3=53,非29,開始推論。(題型d)

這題有加號,且和右邊答案有所出入,故先試推一下數字。
50.29  5-3.6.9  0-8  2-3  9-3.5.6.8
最小組合為30.23
因為3x1  3-2.5.9  1-7  最小組合為2x1,所以用2x1來推。
以30+2=32不等於23來看,加號無法推論,故改加為減,此時,因為移出,故剩下移入。

50-3x1=29  50-3=47,非29

有點懶得打了,所以直接試算完開始推。
50-29=21  剛好有3x7=21,1-7為移入,故知解答:
50-3x7=29

由例1-5算下來,可以知道算法很多種,只用一種規則其實不太明智,所以其實可以用偷吃步。

一開始就假設相乘數字為可知解,所以用數字對應的去推。

例1:10x8-59=49  49+59=108

10x8  1-7  0-8  8-0.6.9
1-7的情況下,數字都太大了,而8-0不可行,故剩
10x6.8.9=60.80.90  18x6.8.9=108.144.162

故知18x6-59=49為正解,若要一一推請看下方解。

不變  10x8=80
火柴移入  0-8  18x6.8.9(8-6.9為移出,可同時存在)=108.144.162
火柴移出  8-6.9  10x6.9=60.90

59.49  5-3.6.9  9-3.5.6.8
以10x8=49+59來推

不變  49+59=108,唯一解。
自身移動  5-3  9-6  39+49=88  59+46=105,不在範圍裡
火柴移入  5-6.9  9-8  69+49=118  99+49=148  59+48=107,不在範圍裡
火柴移出  9-3.5  53+49=102  55+49=104

例2:84-2x25=28

2x25 2-3 5-3.6.9

不變  2x25=50
自身移動  2-3 5-3 3x25=75  2x23=46
火柴移入  5-6.9  2x26.29=52.58

84.28  8-0.6.9  2-3

不變  84-28=56
自身移動  2-3  84-38=46
火柴移出  8-0.6.9  64-28=36  94-28=66  84-20=64  84-26=58  84-29=55 

可看出84-38=46和84-26=58,2個可能,但自身移動只能有1個,故知
84-2X29=26為唯一解。

例3:90-3x7=25
3X7  3-2 7-1

不變  3X7=21
自身移動  3-2  2X7=14
火柴移出  7-1  3X1=3

90.25  9-3.5.6.8  0-8  2-3  5-3.6.9

不變  90-25=65
自身移動  2-3  5-3  9-6  90-35=55  90-23=67  60-25=35
火柴移入  9-8  0-8  5-6.9  80-25=55  98-25=73  90-26=64  90-29=61
火柴移出  9-3.5  30-25=5  50-25=25

發現沒有答案,再比對同時移出移入
找少的試,因為9不可能同時移出移入,故剩下
0-8  98-25=73
5-6.9  30-26=4  30-29=1  50-26=24  50-29=21得到唯一解50-3X7=21

例4:50-3x1=28

3X1  3-2  1-7

不變  3X1=3
自身移動  3-2  2X1=2
火柴移入  1-7  3X7=21

50.28  5-3.6.9  0-8  2-3  8-0.6.9

不變  50-28=22
自身移動  5-3  2-3  30-28=2  50-38=12
火柴移入  5-6.9  0-8  60-28=32  90-28=62  58-28=30
火柴移出  8-0.6.9  50-20=30  50-26=24  50-29=21

可得50-29=21為符合移出移入原則的解,故知50-3X7=21為唯一解。

例5:50+3x1=29

3X1  3-2  1-7

不變  3X1=3
自身移動  3-2  2X1=2
火柴移入  1-7  3X7=21

不變  50-29=21
自身移動  5-3  2-3  9-6  30-28=2  50-38=12  50-26=24
火柴移入  5-6.9  0-8  9-8  60-28=32  90-28=62  58-28=30  50-28=22
火柴移出  9-3.5  50-23=27  50-25=25

可知50-29=21為唯一可能,但,不對啊,3X7=21是移入,而50-29=21不變,所以知道可能是變到加減符號了,改加為減,剛好是移出,故得唯一解50-3X7=21

  其實,在推論時只要有符合等式時,就可以停下來比對移出移入,若正確,即可推出答案,不正確,再續推即可。這種方式快速,又不會很複雜,只要你把數字變化和移出移入的組合皆列出來,在推論時一一比對即可,老話一句,沒錢的別玩,有錢的朋友,祝你中大獎。

火柴棒-最大數字組合

  昨天才看到題目,一時之間沒頭緒,直到答案出來才發現,只有2個重點。

1. 現有數字沒有前後之分

  如題目為683,火柴棒移動後,6不一定是第1個數字,3也不一定是最後1個數字。這意思是說,多出來的1個數字,可能在前,也可能在後,可能在中間,看放在那裡可以讓改變後的數字組合為最大。

2. 所有數字變化皆考慮到數字的完整性

   例如說,你的6假設要移動,只能就移動2根或更多(看題目要求),但前提是移動後6要變為另一個數字,不能是4不像,就如4移動2根,只能是1或9,而不可能是其它數字。所以你對數字的可變性要相當清楚才行。

  原則上只要掌握這2點就行了,其它的沒什麼特別的。

  我加了幾點。

3. 由小至大找移動數字

  從個位數開始推,若個位數就能移動2根,就不動十位數。理論上,好像動最小數字比較對,如:3589,動3的話,好像比較對,但實際上3無法移動2根,而且,若是動3的話,不管移出來的1是放在3之前或之後,都不會更好。

  我假設任一數字移動後皆可行,但實際上若能移動出2根火柴,就會造成數字變小,我列出數字的變化出來。

1-不變  2-不變  3-不變  4-1  5-不變

6-5(移1根)  7-1(移1根)  8-2.3.5(移2根).6.9(移1根) 

9-3.5(移1根).4(移2根)  0-不變

  原則上,若能1次移動2根是最好,其次再找可移動1根的。我想你們應該發現,移動火柴後,都是變小不變大。因為重點是讓數字變大,所以若能移動2根合為1,則不管放它到那裡,數字都會加1位,如十位變百位;百位變千位,因此排除了自身移動和移入的變化,只剩以上的幾種。

4.  移動2根組成數字1

  上面提到,2根組成1可讓數字加位,剩下的,只是把它放到那裡而已。這個很簡單,但我稍微說一下。就是把它由小到大排,因為只有1因為取出的關係,可以自由移動其位置,原則上都是把它放到個位數,因為這樣會讓移動後的整個數字變最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