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/29/2010
台灣電影愛與死-鄭秉泓
頁數:348頁
出版社:書林出版
如果我唸書時的同學,有Ryan這號人物,我要不轉班,要不就向他學習,因為他專精於最近10-20年的電影已經到走火入魔的地步,若是把心力放在學業或其它興趣上,想必無人能敵。要說這本書有什麼好的,那實在太多了。雖然我對國片的喜歡程度沒有到那種地步,但是在看完本書後,多少增加了一些知識。不管是導演、演員、編劇,或其它關於電影的種種,他總能如數家珍般,在對應的時機點,說出他的想法。我們或許不能像他一樣,從小地方(電視劇、紀錄片、短片)看出一個導演或演員一路以來的改變或堅持,不過,我們可以藉著他的觀點,去想像並熟悉我們已經看過的演出。電視劇也好,短片或電影也罷,我不太記得那些片名,但總在Ryan提點後,慢慢想起。我好像也看過嘛,但是觀點或有出入,有時候喜歡,有時候不喜歡,但也僅止於此。或許有時候我不習慣探視更深的來源或想法,不過Ryan不在乎。他總是看的更多,想的更遠,彷彿要把自己所學所想全放在那篇評論中,那也許正是他想要表達的。多一個人認識台灣電影的內在,也許就能對台灣電影多一點期待吧!
書裡他介紹的電影或電視劇,有些我也蠻喜歡的,甚至他介紹後,我才知道有這部戲或電影。不過我應該不會特地找來看,但如果有機會看到的話,我應該會很努力的看完它,把書找來比對一下,看書中所言,和我看完後的想法到底差多少。我不覺得你可以把它當成台灣電影入門類的教材書來看,但是,你可以從書裡面得到的,絕對不止於普通影迷寫出來的影評這麼簡單。這是一種有點學術性,又加了大量的個人想法與期待的觀後感。如果你還不夠專業,那你可以從書中略增一二;如果你只是喜歡看電影而已,那你還是可以從文章中,找到更多你沒發現的事。
我們可以在看完電影後,簡單地給它下好看或不好看的評語,但我們也可以更深入的去想,導演想帶給我們什麼。是把編劇的字一字不漏地轉換成立體的影像,或者,想藉著演職員的努力,給我們更深的內在審思,不管他拍的是喜劇、悲劇、劇情片或搞笑片,他都能帶給我們更多。透過影像的傳達,我們沉浸在短暫的真假故事裡,隨想像起飛,在幾十到幾百分鐘的追隨後,得到情感或內心的抒解。若電影能給我們的是更強大的內在,我們何不欣然接受呢!所以,來看電影吧!不管你喜不喜歡台灣電影,你都需要更多對於它的期待,而透過Ryan的書,則讓這樣的期待放大。也許有一天,我們也可以對其它人說,對於電影,我略知一二。而這份謙虛,也正是所有自命為影評家的朋友,所應有的態度。
8/27/2010
戀夏500日-(500) Days of Summer

二人看著唱卡拉ok的同事,愉快地交談

在公園中親密地互動
「我覺得她很特別,但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,反正,就很特別。」Summer是一個新來的職員,本來Tom對她沒什麼好感,但她的確與眾不同。旁白形容她的時候,平淡卻又誇大地,表示她的不凡,好像在她身邊的人都會得到好處,那自然是因為她本身有一種獨特的魅力。
因為Summer對在聽隨身聽的Tom問了演唱者,喜歡同一個歌手的兩人開始有了交集。時間往前又往後,在500日的期間游走,當她和他上床後,Tom的心情好到不得了,街上的人和他一起共舞,彷彿在演歌舞片,然而好景不常。Summer交往前所言:「我不想交男友,就以朋友的方式交往吧!」在Tom想要進一步確認兩人的關係後,問題開始爆發。分開的兩人,開始了時間的游走,開心的日子接著不開心的日子,有時候還用動畫的方式表現。Tom有一個小女孩朋友,兩人常會為了感情的事聚會。「也許她不適合你吧!」沒有精神的Tom就這樣漫無目的的過日子,連賀卡公司的工作也辭去了,因為他覺得一切都是假的。戀愛、相愛、結婚,只要有人不相信,就不會成為事實,也沒有未來可言,就像他和Summer。
意外和Summer在火車旅遊上相遇,不久發現她戴上婚戒,他感到傷心難過,但終於決定要走出這樣的生活。有一天,他到喜歡的公園高處坐著,Summer突然出現和他問候,因為她擔心他走不出失戀的心情。Tom問她為什麼結婚了,她回答說:「那天她坐在咖啡廳前,他走過來找她搭訕,她就知道是他了。」所以,戀愛到底是什麼呢?為一個人瘋狂又如何?難道,只要一個想像中的相遇,就真的可以打敗一切努力!或許Tom早該問她,妳理想中的相遇是如何,再照樣子做,那就會成為她的老公或是男友了吧,但那又如何,反正自己現在一文不名,什麼都沒有啦!
Tom決定聽Summer以前給他的建議,去應徵建築師的工作,一同在辦公室外等待的是一位美女。兩人開心的交談,原來美女看過他,因為她常在他喜歡去的地方走動,不過Tom完全沒有印象,就在叫到Tom,要進去面試前,Tom跑過來問她,要不要面試完去喝咖啡。美女本來拒絕,想想又答應了,試試也無妨吧!Tom在她說完話,順便問她叫什麼。「我叫Autumn。」夏天過去秋天來臨,也許戀愛就是要有沒緣份的放下她的勇氣,才會有更美好的未來等著你去遇見吧!
電影中用很多有趣的方式來表現,時間的游走;戀情進度的游走;正在與失戀後的游走,以及動畫和鬧鐘的巧妙安排,都很有意思。看到連續出現的鬧鐘,讓我想到電影「今天暫時停止」,主角每天鬧鐘一響,就得面對重覆的一天。當我們生活過的沒有意義的時候,不也是像重覆同樣的一天一樣。戀愛也許不是全部,但就像生活的調味劑一樣。有些人沒有戀愛活不下去,有些人則沒有戀愛也無所謂,當你看完電影,覺得好想談一場戀愛的時候,你就知道你是那種人了。喜歡就去追尋吧!不是那個人的最愛也沒關係,只要努力去做,談一場自己很喜歡的戀愛就好了。因為我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遇上對方也當你是唯一的那個人,所以,努力的去做吧!總有一天,會找到彼此都視對方為唯一的那種戀愛,只要找到那種戀愛,那就什麼都不重要了,因為我們是世界上的唯一啊!去談場戀愛吧!
演員可參考imdb網路電影資料
http://www.imdb.com/title/tt1022603/
8/13/2010
烏龜游泳意外迅速-Turtles Are Surprisingly Fast Swimmers

麻雀趴在階梯上,發現小廣告紙條

麻雀和孔雀不同風格的書包,一個有個性,一個很小朋友

孔雀拿著大聲公在說著

麻雀和間諜夫妻
麻雀23歲就是家庭主婦了,先生長期在外國工作,每天打電話只會問烏龜餵了沒,真是無趣啊!這樣的人生要維持多久呢?就在百般無聊的某天,想要一股作氣改變這天的命運,而奮力爬上階梯的時候,發現上面有人推著載滿蘋果的車子翻倒,在半路的她,只好趴下來,免得被蘋果K到,就在等待蘋果掉下來的時候,發現水溝中間一張小廣告紙條寫著徵求間諜。真的好小啊,大概食指指頭一半都不到。為了有所突破,決定要去會會看這個人。
一去才發現長的很平凡的兩夫妻竟然是間諜,先生拿出500萬日圓,表示是活動費用,她長的夠平凡,獲準加入了。從此展開間諜活動。而所謂的間諜活動,當然是很刺激的,不過在還沒接到任務前,只能保持低調,賣麵的老板為了低調,只能隱藏廚藝,賣平凡拉麵,和賣豆腐的老板一樣,都是深藏不露的間諜,而這一切,直到任務發下來,才開始改變。但所謂的改變,只是麻雀和她的好友孔雀在高中時做的事一樣,把電塔的電線剪了,而最後,在高層的指示下,她又成為平凡人了。
片名我有點不太懂,但我想是說平凡的人遇上不平凡的情況,也會變得和平常不一樣吧。這部片有很厲害的上野樹里,她實在太會演了,有冷面笑匠的感覺。蒼井優演的個性很奇怪的好友,也很搶戲,她演喜劇也很厲害呢,一場她和人用頭對嗆的戲,好好笑喔!整部有種平凡中帶著不凡感覺的真實生活感。不管是警察,間諜還是好友,都以一種在海邊小鎮特殊的清淡風味表現,沒什麼人,沒有特別的爆點,卻充滿了刻意的反差,那種莫名其妙就好笑的感覺,實在太有趣了。也許沒有那種誇張的描述,卻用一種特有的笑果,在劇情中慢慢深入,讓人不得不喜歡它。
有幾個橋段我特別喜歡,像是拿到間諜夫妻給的500萬後,麻雀把它放到冰箱,每次打開冰箱看到它,就會冷笑嘿嘿嘿嘿嘿5次,超級好笑的。後來因為上級指示她不能參加活動後,她把錢還給間諜夫婦,沒想到她之前跳水救學長的兒子他媽媽,也就是學長的老婆,竟然給她500萬呢,而鏡頭是先照到冰箱裡的500萬,才說出她收到錢的事,讓我小疑了一下呢!
孔雀和麻雀約好卻有事未到的那段也很好笑,麻雀在空檔跑去燙頭髮,號稱永久不壞的燙髮店,果然燙出了爆炸頭啊。孔雀遲到趕來時,剛好路上撿到大聲公,就拿來亂喊一通,大聲公拿的劇情好像到吃麵吧。看到美美的孔雀拿著奇怪裝飾的大聲公對著人說話,實在太好笑也太可愛了。當然,不能不提學長變秃頭,麻雀和爸爸玩摔角等,都是很平凡,但又讓人高反差的那種笑果,真的很有趣。
演員可參考imdb網路電影資料
http://www.imdb.com/title/tt0455577/
8/01/2010
真情麻吉-Buddy

海報
伊莉莎白(Elisabeth)在克里斯多(Kristoffer)早晨醒來時告訴他:「我想是給你鑰匙的時候了。」伊莉莎白是克里斯多的女朋友,今天是在床上告訴他這件事的,兩人的進展已經到這種時候了,同居幾乎只差一步,給鑰匙是種暗示嗎?至少克里斯多是這麼想的。
克里斯多與蓋爾(Geir)和史汀(Stig)住在一起,三個好友做的是不一樣的工作。克里斯多與蓋爾開車,做著沒出息的貼大型廣告看板海報的工作;史汀則是一個網頁設計師。兩人早上出門工作,克里斯多告訴蓋爾,女友給他鑰匙的消息,兩人討論後都覺得太快,於是克里斯多決定去找伊莉莎白,把鑰匙還給她。
今天在工作地點的附近發現有人丟了幾個墊子下來,蓋爾一時興起想從不算高的樓層跳下。因為克里斯多很喜歡拿手提攝影機拍攝影片留存,所以好友也不時秀一下自己的點子。但在蓋爾跳下後,克里斯多被工作人員發現,因為那棟大樓有門禁管制,所以警衛追著他,想把他攔下。在逃跑的過程中,他袋子裡的幾捲錄影帶掉了,好在逃跑成功,趕時間的情況下就不管它了。
他來到伊莉莎白的公司,告訴她此事。伊莉莎白也趁機告訴他,兩人分手吧!反正你也沒什麼前景可言。但他鑰匙放車上,伊莉莎白說會來家裡找他拿。回家後史汀的朋友海莉(Henriette)搬來暫住,但克里斯多心情不好,不太理她。在伊莉莎白來拿鑰匙的時候,克里斯多正在教海莉做吃的,她見狀跑了出去,克里斯多追出時,發現她的上司開車載她來,原來她和他分手,就是因為上司的緣故。
隔天上工時遇上大雨,海報貼也貼不好,心情超差的。在兩人躲雨的時候,克里斯多接到電話。原來他的錄影帶掉在某家電視台,製作人覺得拍得蠻有趣的,想找他談談,看能不能拍點帶子在節目上播出,克里斯多覺得機會不錯,也就答應下來。
大家參加海莉男朋友塔克(Dag)辦的派對,他在一個慈善機構工作,兩人計畫駕船旅行。派對中遇到了伊莉莎白和上司男友,兩人互動不多,反而與海莉有些良性的互動。
接下節目的工作後,克里斯多和蓋爾上工時,克里斯多就會找機會拍些影片。這天拍的是小朋友踢足球,他也上場玩了一下,不過蓋爾在看到某個小孩的媽媽時,忽然心情變差,在回家途中還爬上高空吊車表演危險動作,要克里斯多拍他。克里斯多回家後問他,他才說那個小孩是他的。他媽媽那時候才16歲,蓋爾不知道她生下來了,看到她才知道那是他的兒子。他希望克里斯多能保密不說,因為兩人是好友他才告訴他的。
節目播出後開始受歡迎,三人受邀參加酒會,但史汀有一個問題,他不敢到公寓所在地桃源市之外的城市,所以在地鐵站就藉口回去了,只有海莉一起參加。克里斯多與海莉漸生情愫,這天回家兩人上床了。一早醒來克里斯多正要有所表示,海莉卻因一早要和塔克駕船旅行,表示這是一時情迷,克里斯多有點不高興。在幫忙載她去港口後,順口嘲諷了她一下,但兩人仍駕船離去。
海莉在數日後突然回來,表示不該如此。但伊莉莎白因為上司把她當傭人使喚,所以離職也分手了,在酒吧遇見克里斯多,兩人又合好了。在海莉與克里斯多說話時,伊莉莎白包著毛巾出現,海莉馬上明白了,轉身離去。克里斯多也不好說些什麼,就只好隨她去。
有一天蓋爾的兒子在公寓附近閒晃,克里斯多帶他回來,希望蓋爾能帶他回家。三人回去時,克里斯多拍了小朋友回去的影像,也把蓋爾承認是他的小孩錄下來。但在製作人的催促下,他不小心連這捲錄影帶也交出去。播出時節目把這段畫面也剪進去,克里斯多想趕回去解釋,但伊莉莎白希望他以事業為重,留下來談新節目的事情。
回家後兩人決裂,蓋爾表示以後不會和他工作,也想搬出去。這時又發生了另一個問題。史汀在錄影帶中的表現,讓人覺得他有精神上的毛病,於是製作人希望他能參與節目訪問,現身說法。因為克里斯多在簽約時隨口回答錄影帶裡的畫面都是演出來的,而導致這個問題。
伊莉莎白此時已是節目助理,她邀約史汀,史汀在不想讓人發現他的問題下,只好答應。克里斯多回家和他溝通,兩人發現有共同喜歡的球隊而化解尷尬。在地鐵站克里斯多不小心沒搭上車,蓋爾害怕到全身都發抖,在路上遇到伊莉莎白開車到附近,於是載他到節目。克里斯多在地鐵站遇上伊莉莎白,她訓了他一下,問他怎麼能讓史汀上節目呢?兩人趕到時,伊莉莎白看時間快到,趕忙叫克里斯多上節目。
訪問過程中史汀失控,話都說不太出來。克里斯多只好唱起兩人喜歡球隊的隊歌,史汀情緒終於轉好,合唱了起來。但經此一鬧,往後節目也做不下去了。兩人回去時,發現海莉已經走了。她明天要和男朋友再度出航,克里斯多感到很難過,但蓋爾與史汀叫他不用擔心,好好休息。
因為蓋爾發現他在節目中這麼幫史汀,所以也不生氣了,而他與兒子在這段期間也有良好的互動,所以心情大好。隔天早上,在三人與蓋爾的兒子開車往港口的途中,克里斯多發現路過的廣告看板上都是他對海莉的想法。原來蓋爾和史汀晚上幫他寫了這些。海莉在男友開車的路途也發現了,感到心情變好。三人趕到時,海莉的船已經開動了。眾人勸他不要放棄,於是克里斯多跳到海裡想游泳過去。海莉見狀對男友說對不起,也跳到海裡向克里斯多游去,電影到此完美結束。
片中利用海報做了連結,例如當蓋爾與克里斯多決裂後,某個海報上正是三人的節目宣傳畫面,很諷刺吧。我覺得故事很簡單,藉錄影帶而成名的感覺有點太假,因為播出的時間都很短,想成名應該沒那麼快吧。不過既然只是一種藉成名來帶出後面的朋友的隱私被發現,那也是不錯的方法。雖然看起來是很簡單的故事,但是獲得不少大獎喔!用很清新的方式,來說明友情的可貴。故事也許不算迷人,但點子很有創意。我想,真正的朋友除了無話不談外,那種互相幫助的感覺,才是身為朋友應該有的作為。
朋友是什麼呢?人生又是什麼呢?很表面的討論,但又擊中核心。朋友和事業那個重要?功成名就才喜歡你,是否是選擇情人的條件呢?愛情需要很久很久的醞釀,還是只要遇到對的人,就要不顧一切的追求呢?答案就在影片中,或者,你也可以試著在裡面找尋,你的生活中欠缺的那種好久都不曾有過,對周遭人事物的那種悸動感。
演員可參考imdb網路電影資料
http://www.imdb.com/title/tt0371589/
頭號公敵-Public Enemies

Melvin與他的幹員

John與女友Billie
John Dillinger假裝被抓進監獄,其實這是他營救師父的計畫。從車上裝毛線的箱子裡,取出了手槍,把警衛制服後,準備要逃跑。但成員有人沉不住氣,開了槍,讓外面的警衛發現,逃跑的過程中師父中彈身亡,這可是最重要的人,但在逃亡,也只好任由他倒下。
John逃跑後繼續搶銀行的動作,那種緩緩走入銀行,各就定位再取出槍表明要搶劫的方式,還蠻有趣的。而且他不喜歡殺人,頂多打他一頓,或射他幾槍,讓他受傷而已。在芝加哥認識了一個幫餐廳客人拿大衣的女孩Billie Frechette,他很喜歡她,也告訴她,他就是搶銀行的,要她跟著他。她也只好答應,在相處久了之後也愛上了他。
因為John這種打帶跑的方式,在那個年代,尚未有全國性罪犯的法規,政府要打擊犯罪也不方便,所以他們得以在各州流動。但已經有FBI(聯邦調查局)的人盯上他們了,尤其是John。
在球場上,John還和女孩說他不可能被抓到,沒想到進了旅館沒多久,就被抓起來了。他在獄友和律師的幫忙下,終於逃了出來。但FBI一路追殺,加上原來的集團轉做電話簽賭的工作,那比他搶銀行還好賺,在走頭無路的情況下,只好和別人合作搶銀行。
但是那人的資訊錯誤,還遇上警察,他的朋友在一路被追殺的情況下,幾乎死光。女孩也在一次意外中被抓走,他只好先躲起來。但是他以前的女友出賣了他,他們約好晚上看電影,早上他還趁載女友辦事的時候,到芝加哥警局裡,要抓他的專案室裡偷逛,沒想到沒人認出他。晚上,警察們都做好準備了,他一出大街,就被槍殺,結束他傳奇一生。
導演用旁觀者的方式,從兩個主線,警與匪的方式出發。也許在二次的越獄中加入了戲劇效果,但有種太單純的感覺。只想要把接近真實的John一生表現出來,但拼湊式的記憶畫面,有點失真。槍戰的幾場戲拍的也很假,雙方射了半天,也沒幾個人倒,加上有點可笑的射擊技術,讓FBI主角Melvin Purvis出場時的百步穿楊變得有點諷刺。所以有人射擊很準嗎?這種前後不太連戲的感覺,在警察方面有點薄弱。雖顯示出他比較有人性化,但絲毫無法表現出他是專案負責人的那種魄力。
John的戲也不算很有演技表現,尤其他老是繃著一張臉,沒有大盜的那種自信灑脫,儘管他對女友說他那麼厲害,而說這話的時候還沒有朋友被抓,但實在很沒說服力。想要接近真實,又沒有特別強的戲劇張力,就流於類記錄片的方式,劇本寫不好,整個表現出來的感覺就差了點。我想多少是因為有看過舊版的大盜狄林傑那種一夫當關,萬夫莫敵的畫面,才會覺得新版的大盜虛如其名吧。
演員可參考imdb網路電影資料
http://www.imdb.com/title/tt1152836/
那一天的選擇-荻原浩
頁數:306頁
出版社:商周出版
伸郎是一位計程車司機,他不喜歡這個工作,老是遇上討厭的乘客。他常常幻想他會遇上好人,人家會請他去公司上班,因為他本來就是一個銀行職員,已經當上課長了,但因為一句話頂撞上級,被流放以致辭職。他老在回想說,若當時不那麼做的話就好了,但年紀大了,不好找工作,只好來計程車行上班。當初也只是想暫時待著,但一做下去就很累,也就無心再找別的工作了。
做一休一的工作看起來很輕鬆,但伸郎一直找不到休息的時間,一心只想多繞繞,無奈事與願違,他有時還無法達到最低營業額二萬圓的標準,所以常倒貼錢進去車資裡,不然就拿不到當天可以分到的利潤。也因為這樣的生活讓他感到煩惱,所以還有了圓形脫毛症,也就是壓力或是不規律的生活引起的局部掉髮。這讓他回公司後也不把帽子脫下來,免得被人看見。
有一天載一位客人到白金,那是他從學生時代上補習班開始就在住的地方,只不過工作後因房子太小而搬走。他到那裡到處走走,還想著若多賺一點錢的話,就要來這裡租房子,當做平常休息的場所。
平淡的日子過了不久,有一天收到同學會的明信片,讓他想起了前女友惠美。他工作時順道繞過去她的老家附近,想偷偷看看她。每次他看完想到別處時,都會遇上客人,這讓他認為是她帶給他好運的。這天他突發奇想,想跟在老伯,80多歲的隊長車後,看他是怎麼跑的。只見隊長慢慢開著,開到醫院門口,沒多久有醫生上車,他轉為飛快,一下子車就不見了,伸郎在無法跟隨的情況下,自己亂開,走不同以往的路線,沒想到他竟然發現這樣的走法比較好賺。
於是他開始研究這些地點,勤跑車,當然,也繼續他跑到前女友住處附近的休息之路。他因為這些努力,讓自己的身體變得放鬆,脫毛症好了,和家人的互動也多了,加上無意間看到前女友不好的一面,終於想到這一切不過是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,老婆和小孩對自己也不錯啊!
最後的結局是,剛好載到把自己逼走的分行長德田,於是趁他喝醉意識不清的時候,把他載到同一地名的遠方,再和他要了高額的車資,而沒想到的是,自己那麼在意的被逼離職,德田竟然連他是誰,和這件事都不記得了。所以氣那麼久又如何?還不就是人家眼裡的一件小事,人生不過就是如此啊!
作者很巧妙地,用了機會與命運的因果論來說故事。人生本來就沒有一定的好壞,下了決定有時可以反悔,但大多時候是不能的。所以順著生活的步調走吧!不要抱怨人生,因為每個人本來就是一個小棋子,在別人眼中大都無關緊要,只不過我們會很在意自己的事,反而忽略了周遭愛我們的人。當家人朋友放出愛或善意的時候,我們又是如何回應的呢?工作與友情;工作與親情或愛情,究竟那個重要呢?找到一個平衡點吧!作者這樣表達著。工作不要過度,與家人朋友的互動也要維持,人生不是只有自己而已,身邊也存在很多在意我們的人,或我們在意的人,怎麼能讓生活中的不如意小事,一直佔據我們的心呢!
這本小說是一本很有趣,但又可以讓人深思的作品,人生有許多不如意,但也有很多我們在意的人。多在意關心自己的人,而不要在不喜歡自己的人身上花時間。因為人生苦短,哭著過,不如笑著過。正面面對人生,好好努力過每一天,才是我們應該做的啊!
一郎X二郎_東京大夜逃(上)南方大作戰(下)-奧田英朗
頁數:294頁(上集) 227頁(下集)
出版社:麥田出版
這部小說分為上下二集,上集主要是以二郎為主,下集則以一郎為主,但二郎的戲份幾乎是最多的。
上原二郎是一個小學五年級的學生,老爸上原一郎整天都無所事事,還是個反政府的人。二郎家裡有爸媽姊妹,他和幾個同學特別要好,但在學校遇上麻煩事,有個叫阿勝的國中生盯上他們,一直找他們麻煩,他的爸爸一郎因為畢業旅費太貴的關係,跑到學校抗議,讓老師對他不太爽。在一次二郎與阿勝的談判中,阿勝說到二郎母親的事,他很生氣把他打了一頓,加上友人黑木的支援,終於成功擊倒他。但他們以為他死了,於是兩人離家出走,後來鼓起勇氣打電話才發現他沒死,只是受傷而已。
二郎家中來了一位客人阿明叔,阿明叔很會逗大家開心,但其實在從事地下組織。他找阿明幫忙拿東西給人,裡面裝了竊聽器,在時機成熟的情況下,他再找阿明幫忙,而條件隨他開。於是阿明就找他去擺平阿勝,他把阿勝弄到手骨折。後來二人去敵方的公寓時,不小心阿明把人弄重傷死了,因此判刑。老爸一郎覺得要應付警察和媒體太麻煩了,在和老婆討論下,決定要搬回家鄉。原來一郎年輕時是反政府組織的要員,因為討厭組織內部鬥爭而離開組織,但他功夫很好,名氣又大,所以每次地下組織有活動,政府就認為他也有份,為了避免再次捲入紛爭,他決定要離開東京,到故鄉西表島。
上集還提到了母親阿櫻,因為和家人大吵一架,和老公私奔,但因為二郎聽到阿勝說的話,跑到四谷去找,才被阿櫻的媽媽發現,找了私家偵探來查阿櫻家的地點。二郎與妹妹桃子雖然與阿媽和表兄妹等親人的互動良好,但終究他們是上流社會,與自己格格不入,因此還是和家人離開了東京,姊姊洋子則在外面租房子,不和他們一起去。
在島附近的機場降落後,受到一郎親朋的歡迎,原來爸爸一郎在島上是很有名的反抗者家族的一員。西表島雖然住的人不多,不過大家用一種互相幫忙的,叫「優異馬路」的傳統,所以大家東西不多,也不有錢,但因為互相合作共同生活,所以大家相處都十分融洽,好像到誰家裡都像在自己家一樣呢!這種方式讓一郎一家能夠很快地適應這裡的生活。
一郎說不想用電,所以大家的生活在晚上比較不方便,聊聊天後就要早點休息了。這樣的生活過沒多久,二郎和桃子終於在爸爸的默許下開始上學了,也認識到七惠,她也是從東京來的,因為無法適應那樣的生活,而來這裡寄住。學校裡只有5個學生,所以大家很歡迎他們呢。
好日子過沒多久,正當二郎覺得變了一個人似的爸爸,能夠在島上努力工作生活,照顧一家人的時候,建設公司的人出現了,表示這塊地被買下來了,請他們搬家。外地來的自救會也和一郎聯繫,請他加入他們。但一郎拒絕,表示要一個人自己對抗。
事情漸漸鬧大的時候,新聞媒體都爭相報導,姊姊洋子也在這個時候,因為和男友分手而來到島上。事情到最頂時,建設公司趁一家人坐船出海時展開襲擊,留在家裡的小學生和外國人朋友班尼都很害怕。接到信號,一家人趕快回家,但挖土機已經對房子動手了。
一郎以一敵十之姿,把建設公司請來的工人都打出去,鬧劇終於暫停,但他們明天還是要過來。一郎把家人交代好,妻子也要和他一起,而孩子們則請姊姊洋子去申請國民住宅,在裡面住下來,隔天一早,建設公司派工人來,一郎等人挖了一個大洞,挖土機掉了下去,雙方起了激烈的衝突,一郎繼續發揮神勇,但因為破壞他人設備,所以警方也介入了,用網子將他制服。班尼拿了汽油本來要同歸於盡的,眾人勸退不久,下了大雨,只好作罷,三人被帶回警局。
孩子們很擔心,但晚上發現他們逃走了,班尼利用爆炸吸引眾人目光,一郎和妻子則透過友人找來孩子們。大家在碼頭相見,他說他要到傳說中的南波照間島生活,等安頓好了,就告訴他們,讓孩子們一起過去,而且小孩有大姊照顧,他有妻子一同前往,就不怕大家擔心他了。在闖出大禍的情況下,大家也只好答應他。
就這樣大家分開生活,快快樂樂的。姊姊也告訴二郎一個秘密,原來媽媽阿櫻是富家女,本來在另一個集團,為了刺探敵情,來到敵對的爸爸一郎的陣營。他發現一郎其實是個好人,漸漸愛上他,想要脫離原來的集團,但她發現她已懷了男朋友的孩子,而他只想叫她拿掉。她很生氣,於是拿刀去殺他,後來她向警方自首,但因為她曾在這種組織裡待過,所以加重判刑。在這段期間,洋子出生了,一郎幫忙照顧她,阿櫻出來後就不再搞活動,和一郎在一起了。所以阿勝說的都是真的,但也因為媽媽如此愛著爸爸,才會和他到處去吧,我想二郎應該也是這麼想的。
我覺得作者在角色描寫上下了很大的功夫,角色鮮明後,故事就特別吸引人。從校園暴力切入,再加上反政府組織,看起來會大打出手,一片血腥的畫面,全都被自覺性,反刻板化的劇情改正了。以為會如何,卻不這麼做。例如二郎眼見一郎大打出手功夫好,想叫他教他,他卻只叫他自己解決。阿明說要解決阿勝這件事,卻只折了阿勝的手骨。簡單來說,你不看下去,就不知道他到底會怎麼繼續下去,有種不知道如何發展的吸引力,會讓人想要知道作者想搞什麼名堂。題材很新,劇情也不落俗套,蠻好看的,算是冒險類。小朋友或許可歸為輔導級,但是除去部分暴力,我覺得算是大人小孩都很適合閱讀的一套作品。
7/22/2010
我們沒瘋,一起回到1900年生活吧!-羅根‧沃德
頁數:414頁
出版社:遠流
作者是個旅遊作家,但以訪問撰稿為主,他自己雖有喜好自然生活的傾向,也曾在肯亞等國家住過幾年,但真正自己自足的生活他沒做過。某一天,也許是新聞的刺激或是對趕稿感到厭煩,他決定要試著過1900年的生活,簡單來說,就是沒電、沒自來水、沒汽車、沒電話,很多現代社會必需品,全都未出現前的年代,而他的決定,影響的不是一個人,是他們全家-他的妻子以及兒子。
一開始羅根和妻子希瑟,可是吃足了苦頭,因為務農可是人生的第一回。尤其是希瑟,這樣的生活過沒多久,手就受傷了,所以羅根包下了大部分的粗活,包括擠羊奶。一天必需要擠二次,不然母羊可能因漲奶發炎生病,從種田、提水、除蟲,只要是生活必需要做的事,都得二人自己來。在這段大約一年的實驗中,他們受到很多鄰居的照顧。一開始羅根還有那種男人的自尊之類的矜持,但在一再出錯後,他還是慢慢接受好心鄰人的幫忙和教導。希瑟也是,學了種菜和做麵包的方法,讓一家人在有限的蔬果中,仍有很多不同菜色的選擇。他們的兒子魯德也在這樣的環境中,學會生活,還能幫忙大人做些小事,慢慢隨著大家長大。
農村生活是一年四季不同的。春夏播種收割等事忙完,秋天開始把食物裝罐保存,冬天除了必需的日常要事如擠奶外,沒有什麼事做。在忙碌與熟悉農事的過程中,時間過的很快。開始時需要弄到深夜的工作,在來春時變得快速而容易。原來在城市生活,不分四季一樣忙碌與煩惱,但在這,冬天的時候,人與自然休養生息,沒什麼重要到會讓人煩惱的事,悠閒而慢活,彷彿這個世界的運轉與我無關一般。
在這個短暫的實驗中,他們還遇到了911事件。然而他們什麼都不能做,只能透過寄信問候,或是親友、鄰居的來訪與來信中知道一些些。他也因此想到,平靜而恬淡的生活也不錯,世界好像好遠,然而曲終總要人散。因為存款不足,所以本來在結束後想要在農場再過文明生活的羅根一家,也只好把它賣掉,買下鄰近的村子裡的房子。這也許是退一步的生活吧。因為離原來農場很近,和鄰居也可以常常交流,這些鄰居在這一年的時間中,也因為羅根一家而彼此熱絡起來。有個鄰居還承認,若不是他們家搬來這地區,他和其它鄰居還真的不可能熟識呢!
我對於這樣的生活,在一開始也是覺得有點不可思議。美國真的有很多奇怪想法的人,但這樣的生活似乎可行,只不過對於作者來說,只是一種實驗性的生活。因為真的很不方便,像是電話、醫療等,現代的科技還是幫忙很多的。而其實,他們說自己自足,很多東西如米、小麥等,還是用買的,而且剛好沒遇到乾旱。作者也說,乾旱的話只好中止這個計畫。所以你要說他在很多事如一定要用馬車這類事情的堅持,我是覺得蠻好笑的。在童話灰姑娘的故事中,午夜駕著馬車回家的馬車上也有燈啊!因此他的這個計畫,在很多地方是不周延的,甚至可能會受傷死去。這種想到就去做的想法,或許很浪漫,但也很危險。若不是有相信他的妻子,他一定無法做到的,所以我不覺得他的想法是正確的。
另外,他一開始雖然沒有出書的計畫,但在過後還是出書了,這也讓這個計畫看來蠻假的。因為是自己想過的生活才去過的,而不是想出書不是嗎?也許它算附加價值,但我覺得這種做了和別人不同的事而一定要出書的做法,實在不像原來書中那麼有理想、有堅持的人,光出書這個動作,就讓我對這個計畫產生懷疑。也許看起來還蠻過癮,也很新鮮,但只要想到也許是以出書為目的而做的,就覺得他的1900年未發明就不做的堅持,可笑極了。就像拍電影時,導演為了拍某個年代的場景,堅持不能讓不屬於那個年代的物品出現一般。確實是自己過的生活,卻早已想好要出版告訴大家我是這麼過的,因為我很有理想,真的是好傻、好天真啊!
不帶錢去旅行-Mike McIntyre
頁數:354頁
出版社:商智文化
麥克37歲生日剛過,他覺得生活令人厭惡,所以想要做一件自己絕不可能做的事。不帶錢從西岸的加州到東岸的北卡羅萊納州,等於從太平洋到大西洋,橫越美國。而他的規範就是只能給他食物、便車,和睡覺的地方,不能接受金錢的幫助。這一切可行嗎?當然,不然他也不會出書啦!
在搭便車的旅程中,遇上很多不同的好心人,本書的英文名:The Kindness of Strangers,也就是好心的陌生人,正說明了一切,因為好心才會給你搭便車。在911過後,加上很多搭便車遇難的的案件,那時的美國人已經不再那麼友善了,萬一遇上的是殺人魔怎麼辦?不過大多數的美國人還是很好心的,所以作者雖然走了不少路,但搭便車在旅程中還是佔了大多數的距離。我發現,作者麥克其實蠻喜歡走路的。
他走路就是害怕。他覺得,花了很多時間找不到人可以搭便車,或那個地方的人不太友善,或地點不適合,所以他就不搭。他以舉牌的方式,把地點寫在板子上,讓人比較放心。不過是他自己覺得啦。在旅程中他說他做了很多自己不敢做的事,例如一路搭便車。也受到很多宗教團體的幫忙,讓他覺得信教也不錯。也許吧!我只能這麼說,有信仰真的有些人會因而變得好心,但也不一定。作者憑他自己的感覺去判斷陌生人是善或惡,那種感覺好像擲硬幣看正反面,來決定要做一件事一樣。很難說他是對或錯,而他的以自發性決定要不要給他食物的方式,感覺好微妙。其實他只要直接問就好啦,要不要馬上就知道了,何必老是在等待時機呢?
等待就好像以前的綜藝節目「你要去那裡?」一樣。推敲半天,再問說,你要去那裡,大都是正確的。但不免有點投機取巧,又有點害怕而不好意思的感覺。既然自己的規範是要靠人家幫助,直接問不是比較快?這種好像害怕別人會瞧不起自己的感覺,好怪喔!說要突破自己的也是他,因害羞而走了一大段路,或是餓著肚子的也是他,這個規範會不會太自我,有點沒有魄力耶。雖然最後還是靠著大多數的好心人而走完全程,但我不免要問一下作者,你這個海口也誇太大了點,很多地方你自己走又餓肚子。沒接受金錢又怎樣?只是不想讓人覺得自己是乞丐,但你做的不像是乞丐的事嗎?何必裝的好像人家都是真的無條件給你吃住的,難道人家不是因為看你的樣子真的很可憐嗎?
因為作者一開始就說他要出書了,所以我對作者的動機就不會想太多,但我覺得,以作者是一個前記者的身份,這種做什麼就出書的感覺,好像某種企劃似的,但也只是猜測而已。我想他的確有所突破,但不算太多,這個計畫只能說是作者一出發,就一定想完成的某種活動而已。美國那麼大,這種沒錢或少錢橫越的活動應該很多。片段與片段的搭車記憶,說好看,也不到好看,只能說他很誠實。因為他常用很奇怪的眼光去看這些人,也許是記者當久了,那種觸動人心的寫法真的很少,把它當成記者的冒險活動倒還可以,只是不到很好看的程度,就當作一種實境旅遊去看吧!
他的旅程以小鄉鎮為主,美國人還蠻多只靠社會福利金在過活的人,有些地方的工作也真的很少,薪水也低。我以前以為美國應該什麼工作時薪都很高,10美元跑不掉,但其實有些地方有6美元就算很高了,所以,真的不能從國民所得來看一個國家。當我們以為美國人都很富有的時候,有些人生活其實很清苦。可如同作者所言:最沒得吃的人,往往最願意與人分享食物。很多故事都這麼寫,但作者親身經歷,讓人不得不相信,有些故事真的是真的,越貧窮的人反而越大方。這是這本書給我的最大感受。幫助人其實很美妙,但受幫助的人,也許和作者一樣,正在打量著你呢!
7/14/2010
愛上臺北e大
我最近上的是[理財]楊賢英-生活中快樂的省錢術。楊小姐因為電視節目常看到,所以知道她是省錢達人。她在演講中講到很多為何要省錢的原因。省錢是不是好事呢?那當然是,像她省下錢後,買了一間房子。房子要幾百萬耶,所以省錢又可存錢,積少成多也蠻可觀的。也許我們不可能像她一樣存到那麼多錢,因為有入有出,不可能不花錢,而且她有出書,又有名氣了,賺錢比一般人容易。但透過省錢,的確可以讓我們得到更多。
有一次看日本節目,為了要全家旅行,所以沒在工作的妻子和孩子們,就跑去打工。日本的臨時性工作(就是幾小時或幾天,家庭代工等全包的工作)很多,不像台灣很少,大都以全時工作但兼職給付的方式苛刻打工者。她們打工雖然時間很零碎,錢也不多,但多少貼補了旅行的費用。楊小姐在我以前看的電視節目中也有她把人家送的,或是撿來的東西,稍做整理,在早晨拿去擺攤賣給晨運的朋友的方式,這樣也可以賺到一些錢。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,不過楊小姐顯然更勝一籌,因為她自己找到賺錢的方式,不用經由仲介再賺一手。
她說的方法都很有道理,例如飲料。飲料店到處都有,便當是很貴沒錯,不過飲料也不少錢,如果每次都是便當配飲料,花費也不少。我做某個工作的時候,雖然是臨時性的,不過她們有習慣性吃下午茶。問我時我都沒買,因為打工錢很少,便當就花不少錢了,還要買個下午點心或飲料,實在吃不消啊!不過大家都有買,這一點都不奇怪,因為很多公司也都這樣。早餐中餐加點心,有的都要快300元了,如果住遠點加車錢,就快400元,一個月算22天,就快9000元,有些工作一個月才20000元多一些,怎麼存錢。所以她覺得,我們可以把省錢當挑戰,慢慢改變自己的習慣,等到你適應這樣的生活,成效就會慢慢出來,而且不會到那種日子過不去的感覺。因為省錢是為了改善生活,或為了某種目的,例如旅遊,所以我們會比較容易去做到。但省錢不是叫你什麼都不花,只是由隨便改成規劃(像用計帳的方式就不錯)而已,審視自己的生活,這樣或許會讓我們更認真的面對自己。
我覺得台北e大的課程包羅萬象,有很有用的教學,也有單純的演講,雖然有些學習不是一下就會的,不過因為線上的關係,所以我們遇到不熟的部分,可以再上線學習,還可以利用論壇的方式請教老師。看起來和傳統的方式比,少了一起上課的那種感覺,不過只要在課程的時效內,你都可以重覆上,就好像你請了一個老師隨時教你一樣,方便很多。我特別喜歡演講,因為網路教學網站中,有演講的比較少,看或用聽的方式,都可以補足無法到場的缺點,讓大家都可以聽到講師們精彩的談話。
線上教學是未來的趨勢,台北e大免費,又不需比較快的網路就可以學習,真的蠻方便的。還沒享受過台北e大各種線上課程的朋友,快來申請帳號吧。幾百門的課程供你隨選,快加入學習的行列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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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07/2010
川之光-松浦壽輝
頁數:329頁
出版社:聯經出版
奇奇好玩,跑到保特瓶上。差一點就被河水沖走,好在一隻黃金獵犬救了他。「小子我,是女生喔。」她叫妲米,是一隻很喜歡玩的狗狗,她在院子裡挖了一個洞,偷偷跑出來玩。奇奇和達達是二隻老鼠,他們和鼠爸一起生活,但如今,這片河岸因為人類的關係,將要消失了。在家園被毀之前,他們接受鼠爺爺的建議-搬家。要搬到那裡去呢?因為達達很喜歡河邊的生活,所以他們決定要到上游,找一個地方安定下來。
搬家就找搬家公司就好啦!老鼠可沒有這種東西,他們是靠腿走的,當然也不會帶什麼東西,因為他們隨時都可以找食物,所以不用帶很多東西上路。不過老鼠可是有勢力範圍的,就像橋下的溝鼠。他們把持著這個地方,把鼠爸也打傷了。無法可想的情況下,鼠爸一行人只好繞遠路而行,但遇上了颱風。就在他們要被水淹死之前,有一隻老鼠救了他們,他叫葛倫。葛倫是反叛軍的首領,因為在行動前被告發,所以只好逃到這裡,在圖書館裡生活。他說他習慣了一個人,但和住在這裡的鼠爸一家也相處融洽,不過,鼠爸他們還是想到河邊住,於是告別了葛倫。他指點他們走下水道,可是因為水道很亂,不小心走散了。哥哥達達出去時,被一隻叫阿藍的貓救了。她雖然沒結婚,不過達達還是叫她伯母。達達急著想要找爸爸和弟弟,於是在身體比較好後,就請阿藍教他如何向河邊走。他在河邊救了一隻小麻雀,因此認識好心的麻雀夫婦,但他在暫時安頓後,又跑去找家人了。只是不巧,又遇上溝鼠,在情急之下,他說出了:「追求川之光...」這是反叛軍的暗號,他跑掉後,反叛軍的人找上他。
那隻溝鼠叫多蘭姆,他和挖洞專家悍茲與莎拉,也就是葛倫的女朋友,一起救出了鼠爸和奇奇。原來他們一出下水道就被發現了,老大準備問他們葛倫的事,好在黃鼠狼來襲,因此能爭取時間救出他們。反叛軍們決定去找葛倫,而鼠爸一家則繼續向上游前進。
在找家的時候,他們暫時在公園住下,因為好客的鼴鼠媽媽收留了他們,他們快樂地生活著,但身體也出了一點毛病。有一次奇奇在外面玩的時候,被一隻鵟鷹抓走,好在在爭奪間掉下,好心的小男孩帶他去動物醫院。醫生沒收錢就救了他,鼠爸和達達則裝昏在門前,被醫生妻子救了,後來和奇奇一起關在籠子裡,在意外的情況下,跑了出來,順便找到醫生妻子掉的東西,讓兩人很高興。
在醫院時,他們聽到生病的原因,是公園長的一種草會傷害老鼠,於是只好另找居所。幾次穿越車站未果,因此鼠爸決定搭公車。終於到達更上游的河邊,但是找的住所被人類用鐵絲封起來,鼠爸差點出不來。好在麻雀夫婦幫忙找妲米取下,他們謝過妲米,決定再往前找更適合居住的地方,不過卻下雪了。就在鼠爸一行人絕望快被凍死之前,鼠爺爺出現了。原來他老早就搬到這,剛好出來看看,而救了鼠爸一家。後來兩家人就一起生活,而溝鼠也在反叛軍的反撲下,終於打敗老大,改變了以前把其它老鼠都當敵人的作法,很棒吧!
這本書一開始寫的很文藝,我以為是很文藝的小說,不過主角一一登場後,就變得非常有趣。因為是虛構的,我對老鼠也沒研究,所以覺得每次轉折的危機,又遇上好心的人,真的很讚。有種和主角們一起冒險遊歷的感覺。我最喜歡達達遇到溝鼠時叫出的「追求川之光」,那種神來一筆,妙極了。作者在設計每段的轉折時,都相當用心,讓人很容易就融入劇情,也跟著期待有好事發生,雖然是描述老鼠一家人,但就像看人類的冒險小說一般,很有意思。而且描寫的動物們有善有惡,都是很有自己個性的描述方式,生動有趣,也很迷人。
唸書時有看過一本小說,是寫實驗鼠因實驗變得聰明,而建立自己城市的故事,不過那是歐美小說,和日本小說又不太一樣,我覺得這本大人可以看,小朋友也很適合,也可以教育大家要愛護大自然,有空看看吧。
p.s.
1. 書裡的插畫是由島津和子畫的,她擅長於動植物的描繪,所以插畫也要好好看喔。
2. 這本有改編成動畫,有興趣可以找來看。
7/04/2010
梅子-阿川佐和子
頁數:236頁
出版社:麥田出版
美代唸的幼稚園裡來了新同學,轉學生梅子。她一下子就吸引大家的目光。因為她不但不理會最喜歡當老大的由佳,還每天都穿很鮮豔的衣服來上學。這讓美代很想認識她,於是某一天,她就在梅子單獨在玩的時候,跑去找她。梅子在攀爬架的頂層,美代在她的指導下,也爬上來了,兩人愉快地交談,並成為朋友。
有一天放學後,梅子邀請美代到她家玩,途中遇上美代的哥哥小健。小健本來要美代不要去的,但在梅子說話拜託他後,他就答應了。這天小健在路上遇到拉洋片的叔叔,所以和梅子一樣都很晚才回家,兩人因此被罵了一頓,還不能吃晚餐,真是可憐。過了沒多久,梅子臨時起義要去找爸爸,美代說要和她一起去,兩人藏在拉洋片的叔叔車上,在路上被叔叔發現,把兩人叫下來問,原來是想要去找爸爸,叔叔只好帶她們去了。
拉洋片的叔叔和梅子的父親一樣,都在馬戲團工作,後來他自己出來拉洋片,梅子的父親則想找外面的工作,但過程不順利,所以一直沒有接梅子和媽媽團聚。這一次短暫的尋親之旅,讓美代的家人非常擔心,好在沒事,因此美代答應以後做什麼事一定會先和家人說。
梅子不久收到拉洋片的叔叔轉來的信,發覺爸爸生病了。她想再去找爸爸,於是要美代一起說服媽媽,帶她去找爸爸。她們去了之後,就沒回來了。美代在梅子來信表示要到鄰鎮表演,因此對家人說要去找梅子。哥哥說可以帶她去,於是兩人到馬戲團。
梅子扮成小丑的樣子,帶兩人參觀,後來她的爸媽吵架,她一氣之下跑到剛剛還在練習,還不太會走的高空鋼索上。她的爸爸爬到上面想去救她,但因為安全網來不及裝好,所以兩人摔下重傷,尤其是梅子。但梅子過一陣子還是好了。她開始參加馬戲團的演出,爸媽也和好,一起在馬戲團工作。她和美代在高中再度相遇,她因為小時候走鋼索掉下來的陰影,因此在鄰鎮的演出失常,美代大聲的鼓勵她,兩人好友的關係,歷久不變,這就是好朋友啊,互相幫忙,也在心裡留下對方的位置,也許會成為一輩子的朋友喔!
這本書是得到日本的兒童文學坪田讓治文學獎,不過作者雖刻意讓某些對話小孩子化,但整個讀起來,還是大都以大人的方式去思考。我很喜歡作者對兩個小朋友友情的描述,故事因為有馬戲團的關係,而顯得比原來的假小孩有趣。我覺得這本小說不太像是寫給小朋友看的,反而是大人比較容易引起共鳴。如果沒有馬戲團的內容的話,反而會覺得是很普通的小說,也不一定能分到兒童文學這塊,當然,這是我個人觀點。我總覺得寫給兒童看的應該在對話上要更小朋友化一點,而不是大都以大人的想法去構思對話內容,這樣看起來就不像是小孩子在對話,這是我對本書比較失望的地方,故事的部分則是非常好,也能讓人感動,這兩者要分開看就是。
就是不進連鎖店-大衛‧高曼
頁數:320頁
出版社:高寶書版
大衛‧高曼在經過漫長的美國巡迴演出後,回到英國,他的腦中想到一個點子。因為巡迴演出大都住連鎖旅館,而他很喜歡拍一些很有特色的景物,特別是某個年代,有種未來感的建築,在這種好奇的趨向下,他想到,何不來趟不進連鎖店的美國之旅呢?但因為他有經紀人,所以原來個人旅行的方式,變成有攝影師隨行,這讓美國之旅變的比較有意思,但也造成很多限制,為何呢?因為他認為他必須遵守他定下的約定,所以不只是旅館,連加油站和餐廳他都一視同仁。一個人或許無所謂,但有攝影師的記錄,所以他必須更加小心,不致違反才是。這本書就在一路的尋找與擔心,誤闖與隨興的沒規則式旅遊中,帶領大家一窺連鎖店外的美國。這樣的美國是不是仍能讓旅者滿意,也能讓大衛‧高曼完成他的計畫呢?答案就繼續看下去吧。
開車橫渡美國,是他的計畫。所以他把英國的車賣了,想在美國買一台車開。但他的堅持,買喜歡的舊車,也讓他花了不少時間,終於買到一台Torino,他和第一階段的攝影師史黛芬都很滿意,於是兩人準備上路,誰知開了一百碼,車子就故障了。賣車的葛蘭特介紹他們去找賴瑞。他手工打造一個排氣管,讓作者驚奇不已,但這種驚奇大概只是作者個人的想法,因為一路上修了好多次。我不知道他這種買舊車的堅持對旅程來說有何好處。買新車的話也許有小毛病,但不致於像幾十年的舊車那麼多,可是這是作者的堅持,只是我看不出來這種自爽式的堅持和旅行有什麼關係就是。
旅行沒多久,作者用倒述的方式寫到他破戒。因為他的攝影師在不良的拍攝姿勢下生病了,在找不到人來接替的情況下,他可能得結束旅程,於是他買了幾家連鎖店的漢堡,大吃特吃,吃到全吐了出來。因為他是吃素,胃受不了這些速食的味道,因此全吐了出來。在這種情況下,還好原來在忙的導演拍完片了,聽到他的問題,趕來相助,讓旅程得以繼續下去。
在旅行中他也想辦法做些變化,例如上網找獨立的旅館,也在住過後有美妙的體驗,或是剛好記錄下即將關門的小店。因為連鎖店和小鎮的沒落,而不得不的店長和顧客們,也在鏡頭下表現出不捨的一面。其中,還有作者用比較大的篇幅數落的摩門教。
我是對宗教沒特別喜好,不過作者刻意的說明,反而讓人覺得他有特別的宗教傾向,讓人覺得蠻奇怪的。因為不特別寫也無所謂,畢竟美國宗教的分支機構超多,而這不過是旅程的小插曲,何必特意提出來還寫了一堆呢?這點讓我覺得蠻好笑的。
作者因為臨時起義,而展開旅程,同樣地,在第二任攝影師未來之前,他的行程也是很隨意的,所以浪費不少時間。我覺得當初定下的橫越目標,本來就很可笑。由西向東,或由東向西,只不過是加上不進連鎖店,就能寫書或拍成電影,而原來的橫越計畫,反而是因為隨興而變得有趣,這和當初設定的目標偏離許多,雖然在導演攝影師來了之後修正,但這和原來的計畫早就不同了。本來的計畫很無趣,也不過是在能不能這樣旅行的設定也很無聊。
就算是都不進連鎖店又如何呢?要計算油量,又要邊找加油站或旅館,搞得一同旅行的攝影師也不舒服,這樣就是一個很棒的旅程嗎?這我要打個大問號!我只能說,以惡搞的方式看的話,或許還有點可看性,因為原來的計畫讓旅者感到不舒服,偏離的行程則成為美妙旅行的主軸,這個以反為正的說法,和原來高調的不進連鎖店計畫,讓這個號稱,和內容有很大的不相稱。只能說它是作者的一個實驗,不能算是一個旅行的人,可以藉此依樣畫葫蘆的在地旅遊,雖然書上是這樣說的。當然,如果你能像作者一樣忍受計算油量,邊開車邊找可以去住或吃的店,那你當然也可以這麼做,不過我想應該很少吧。畢竟作者這一切可是公司出錢,一般人旅行則要靠自己啊!
6/27/2010
158公分的陽子小姐-田上陽子
翻譯:盧鴻金
頁數:191頁
出版社:大塊文化
陽子是一個嫁到韓國的日本媳婦,她用自己在日本生活的方式,來看韓國的風土民情,配合她手繪的漫畫,讓書看來更有意思。
原載於日本語.com(www.ilbono.com)的日語學習網站的漫畫,因為出版社的提議,於是用圖文的方式出版這本書。陽子雖是媳婦,但書中比較少提到這部分,有的像是韓國晚輩在長輩面前喝酒時,必需轉過身來,不要讓長輩看到自己喝下酒的樣子,這是種尊敬長輩的動作吧。陽子在這類的習俗中,就會提到日本人的作法是如何。此外像是親戚們的稱呼等,日本也比較簡單,韓國就比較複雜,不過像是中國人,台灣的稱呼也是一堆,我們家也會這樣,但我和陽子一樣叫不出來,覺得很麻煩耶。另外還有一些很有趣的事,都在書中提及。我覺得陽子的漫畫畫的雖不怎麼樣,但是有她個人的特色。她自畫像是沒穿衣服的人,可能是有點不好意思吧。畫漂亮也不好,太像也不好,所以就不穿衣服吧。陽子應該是比較隨興的人,我想。
韓國的辣果然是世界級的,陽子的胃因此而不舒服一陣子,後來就習慣了些。陽子的食衣住行寫的比較多一點,像台灣過馬路有小綠人和讀秒器,但還是常有人覺得太快或太慢。韓國的馬路建的特別寛,但綠燈的時間很短,所以沒有走快點的話,就會被擋在路中間進退不得。還有速度很快的公車司機,這很像小時候台北的公車,有些開的很慢,有些則比快的,不知道韓國的司機是不是也有業績壓力呢?總之,我們常在不同國家裡看到類似的生活方式,有時候覺得很有趣,有時候則會覺得,好在沒在那個國家生活呢。
看陽子的漫畫會有一種很放鬆的感覺,即使看來很奇怪的生活方式,被她畫出來就變得有趣極了。我們看待生活的方式,是不是太嚴肅了呢?陽子在異國生活,稍有不便,也努力去克服它。我們的生活中也有很多不喜歡或做不好的事,但我們有努力去做好或適應嗎?在路上常會見到很多外籍新娘,她們也和陽子一樣,努力學習我們的語言文字,想要融入我們的生活,我們又是如何看待她們呢?離鄉背景到外國生活,那要下很多功夫的,我們從陽子的樂觀中也要反省自己,我們對待生活,和對待外來的生活者,真的有很認真嗎?哈,有點太嚴肅了,不過我只是覺得,我們總是不珍惜現有的一切,而想去追求更多,但惜福是讓自己重新認識自己的好方法,透過陽子的圖文,我們在有趣與歡笑之餘,也要對自己的生活有所要求,才不會虛度人生啊!
女大生求職奮戰記-三浦紫苑
頁數:210頁
出版社:唐莊文化
可南子和同學砂子與二木,在大四時面臨了就業的問題。日本好像會提前先找,而且他們學期的時間和我們不太一樣,所以在上下學期中間,會有暑假的問題,不像台灣在暑假前就畢業了。因為文學部的關係,所以大家找工作的方向,都以出版社為主,而這本書,就是在說主角找工作的事。
西園寺是可南子的男朋友,不知道什麼原因,兩人就互相喜歡了。西園寺年紀很大,與可南子間唯一的肌膚之親,是可南子的腳。他很欣賞她的腳,會幫她塗指甲油,或做一些比較親膩的行為,但也僅止於此,所以他們是什麼樣的男女朋友呢?旁人也說不出來。兩人是在可南子打工的咖啡店認識的,現在可南子也還在那裡打工。而在上課與打工之外,就是頻繁的找工作了。
她很喜歡看漫畫,所以找的是編輯的工作,在正常的生活中,她會加入一些自己的幻想,例如很討厭某個人的行為,就在腦中把他打一頓之類的,這種事我也常做,現實的人生真是令人厭惡啊!可南子的家庭是很複雜的。她的生母是一個政治家族的妻子,在先生死了後,她指定了一位男士結婚,而他就是可南子的父親。在生母死後,她的父親又再娶一位後母,而後母生的小孩,就成了她的弟弟。雖然是那樣的關係,不過可南子和弟弟的感情還不錯,和後母在長大後則較生疏。在求職的過程中,還穿插了很生動有趣的政治家接班人選拔,雖然在可南子和弟弟旅人都表明沒意願的情況下暫緩選拔,不過中間的過程還蠻好玩的。
可南子和同學找出版社時,先從大間的下手,而出版社的筆試和面試等過程,寫的還蠻像回事的,因為作者本身有這方面的經驗,所以寫起來會很接近真實的情況。在找工作之外,與家人和朋友間的互動,個人的經驗之談,例如舊書店買書,也都寫入小說裡。在小說中,有多少是作者自己的體驗,多少是杜撰的,這我也分不出來,不過整本看下來還蠻有意思的。可以看到出版社徵人的過程,也不會覺得除此之外,就沒什麼內容,反而很自然。也許可南子的家庭設定的比較特別,但就覺得那是可能發生的事。在友情、親情與愛情之間,在工作與生活之間,都很平淡沒錯,但也很自然地讓人喜歡。稱不上可以令人感動或回味無窮,不過是一本很有意思的小說,只是結局又是還沒找到工作,真是讓人討厭。為什麼小說名字都寫奮戰記了,卻在結尾還是沒有找到呢?真是的。